2024年01月30日08:4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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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印发《黑龙江省水库库容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开展明确库区管控边界、库容曲线复核、库容安全管理、库区利用监管、整治库容突出问题五方面工作,切实加强水库库容安全管理,坚决守住水库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注册登记的各类水库划界成果上图工作。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对大中型水库和存在严重淤积或侵占问题的小型水库开展库容曲线复核,在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库容曲线填报录入工作,8月底前完成全省注册登记的各类水库库容侵占情况摸排工作。9月底前,各市(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对行政区域内排查清单和清理整治清单项目开展现场核查。10月底前,省水利厅对清单项目开展现场抽查。
《方案》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加强库区巡查检查、库区监测监控,开展库区临时淹没区实物调查等方式,加强库容安全管理。要严格管控库区管理范围内违规行为、审批库区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限制库区保护范围内开发利用,加强库区利用监管。要针对库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库容侵占问题,科学合理解决水库淤积问题,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记者 吴玉玺)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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