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4日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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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金融招商对聚集金融产业资源、壮大金融产业规模、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增强金融供给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近日,《齐齐哈尔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在经市政府17届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据介绍,此次印发的《齐齐哈尔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在鼓励引进各类金融主体和金融人才,鼓励辖内企业上市融资和省外优质上市公司迁入,营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三个大方面制定出台了21项政策措施,并针对鼓励引进法人金融机构总部、鼓励引进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及分支类机构、鼓励引进金融专业公司、特色金融业务经营机构及金融配套服务机构、鼓励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及资本、引进金融主体购房政策措施、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和引进险资投资、鼓励引进培育金融人才、上市融资奖励、鼓励上市公司迁入等制定了详细的奖励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其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新设立、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我市按其实缴资本(扣除省内资金出资额后)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最高7500万元。
另外,为营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齐齐哈尔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还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各部门实行“专员全程代办制”,在金融机构注册设立、金融牌照申请、投融资合作、业务创新拓展等方面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完善市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共享应用,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供信用数据支撑。加强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金融民商事纠纷、金融招商领域涉法涉诉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理,打造良好的金融招商法治环境。(记者 王晓明)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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