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依兰县检察院与依兰县妇联一直积极探索如何更好联合协作推动全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6月9日,依兰县委副书记张喜山带领依兰县妇联一行来到依兰县检察院举行“女童保护小屋”揭牌仪式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会签仪式,并进行实地调研指导。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模式,构建全社会关爱女童的保护支持体系,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依兰县妇联联合依兰县检察院在星光未检工作室建立“女童保护小屋”。该“女童保护小屋”内设有心理咨询沙盘、图书、电视等设备设施,主要对涉案未成年人通过心理咨询沙盘进行心理疏导、救助服务及普法教育等,及时给予涉案未成年人以关爱和帮助,从法律层面提供助力,让女童在生活中有效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切实提高女童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女童身心健康成长,以点带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推进作用,护航女童健康成长,共同筑起未成年人保护网。
依兰县检察院与依兰县妇联针对协作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凝聚共识,联合制定了《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依兰县妇女联合会 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活动现场举行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会签仪式。依兰县检察院检察长程菲和依兰县妇联主席刘春雨共同签发了文件,文件自2023年6月10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张喜山一行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大厅、控告申诉大厅、星光未检工作室等,听取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有关工作的介绍,并举行了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检察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张喜山指出,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要完善制度设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用完善的顶层设计指导具体工作。二是要明确工作思路。工作思路是行动落实的指南,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向明确、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确保工作靶向定位准确。三是要充分整合资源。依兰县妇联要在现有与检察院建立的协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民政、司法、教育、团委等职能部门的联合互动,加强信息和数据交流,摸清底数,以点带面,主动出击,整合力量解决问题,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做细做实。
张喜山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治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关心关爱活动,形成人人关注青少年犯罪,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带动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的工作质效。
下一步,依兰县妇联将积极与依兰县检察院协作配合,贯彻落实《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切实通过“女童保护小屋”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和社会保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质效,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营造尊重妇女儿童、关心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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