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4日10:59 | 来源:
小字号
为规范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引导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哈尔滨市印发《哈尔滨市支持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提出,对洲际(含洲际)以上国际体育组织及各运动项目体育组织主办,各类社会组织等主体承办的国际赛事活动(含分站赛事活动),包括冰雪、足球、马拉松、赛艇、体育舞蹈、轮滑项目,可给予承办方每次办赛总投入50%的引导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国家体育总局及其各运动项目中心、各运动项目协会主办,各类社会组织等主体承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国内赛事活动,包括冰雪、足球、马拉松、体育舞蹈项目,可给予承办方每次办赛总投入50%的引导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各类社会组织等主体承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赛事活动,包括冰雪、足球、马拉松、体育舞蹈项目,可给予承办方办赛总投入50%的引导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除冰雪、赛艇、足球、马拉松、体育舞蹈、轮滑以外的其他赛事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照上述对应标准的50%给予引导资金。对同一承办方在同一年度内多次举办同一题材赛事活动的,仅给予一次引导资金。
《暂行办法》指出,对承办方已获得市政府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应当由其他资金支持的赛事;承办方因违法行为被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3年,或经核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给予引导资金。(记者邢汉夫)
(责编:邹慧、王思迪)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客户端下载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