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中小连锁便利店发展,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优化食品简单制售类经营活动审批服务的通知》。针对哈市中小连锁便利店兼营关东煮、加热成品包子等简单制售类食品,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优先落实并开展审批服务。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7月12日公布了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对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前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市场主体需求,针对哈市中小连锁便利店兼营关东煮、煮玉米、烤肠、茶叶蛋类、加热成品包子等简单制售类食品的情况,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哈市实际,采取“一类一策”的方式,出台了《关于优化食品简单制售类经营活动审批服务的通知》,明确规定食品销售类经营者对预包装食品(成品)等进行拆封、改刀、切配、装盘、调制调味等操作,或采用蒸、煮、微波等方式加热(复热)食品至适合温度后即供应且无煎、炒、烹、炸等产生油烟、废气的加工操作方式类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经营活动,优先落实并开展审批服务改革。对从事简单制售类经营活动的许可,在坚持“安全、适当、便捷”的许可原则下,根据简单制售实际经营需要,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减少与实际经营需要无关和不必要的要件要求。
该举措旨在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解决食品销售经营者特别是中小连锁便利店兼营食品简单制售类经营活动中申请许可遇到的难点问题。下一步,全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全力推动《办法》落实、落地,向社会及经营主体广泛宣传改革举措,及时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助力食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记者蔡韬 刘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客户端下载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