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8月24日电 日前,由黑龙江省安委办编制的《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正式下发到各地各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大警示大教育专项行动,以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监管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据了解,此次省安委办编制《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是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内容涵盖了近年来黑龙江省道路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火灾、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多个领域事故案例,从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问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刻警示,进一步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事故。
同时,省安委办自8月下旬至10月末,围绕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房屋及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文化旅游、铁路和民航、电力及水利、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大警示大教育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责任,按层级组织开展事故大警示大教育行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务实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召开警示教育会,通过参观事故现场、邀请相关人员现身说法、展示现场视频或者图片、播放同类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同时在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全员安全培训和各类专题业务培训时,将典型事故案例宣讲作为培训的“必讲”内容,做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警示教育全覆盖,通过大警示大教育专项行动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韩婷澎、徐宝德)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客户端下载
热门排行
- 1
- 2黑龙江:乘“数”而上 拥抱数字经济“新…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