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10月11日电 (杨雪楠)10月11日,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10月10日,齐齐哈尔市收到黑龙江省疾控中心转发外省协查函,外省10月9日检出一名核酸阳性人员10月8日在该市有行程轨迹。齐齐哈尔市立即组织开展流调排查工作,富裕县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管控。10月11日1时,在对集中隔离管控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该感染者集中隔离前,10月8日、9日及10日早9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经专家组会诊研判,确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方舱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现将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0月8日22:00-23:30在齐齐哈尔市栋梁小串海鲜粥就餐;
10月8日23:30自驾车返回富裕县塔哈镇工业园区;
10月9日00:30至10月10日16:30富裕县塔哈镇工业园区。
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富裕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1日6时起划定塔哈工业园区中建交通宿舍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富裕县塔哈工业园区除中建交通宿舍外其他区域为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富裕县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群众不必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增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
如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村屯)或疾控中心报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因瞒报或谎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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