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6日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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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牡丹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获悉,近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牡丹江市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牡丹江市将每年度设立130万元专项资金,对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县(市)区予以资金激励,专项用于河湖监测监控、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河湖管护及设施维修养护等。
据介绍,根据《暂行办法》,市级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将共同出资130万元,建立全市河湖长制激励资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河湖长制工作突出的县(市)区给予激励奖励。其中,对综合考核评定排第一名的县(市)区奖励资金60万元,对第二名奖励资金40万元,对第三名奖励资金30万元。
《暂行办法》明确,考核评定内容涵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强化河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需要,工作成绩突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科学保护利用水资源、依法管控河湖岸线、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提升水生态修复水平等多个方面,以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刘勇 记者 邸兰英)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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